近期民眾黨主席 黃國昌 在「司法改革 公民走讀」活動中,被拍到疑似以手環繞執勤員警脖子的畫面,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事後黃國昌受訪時澄清,僅是「手放在肩膀上」,並反問:「什麼時候看到被勒住脖子還會笑?」但這番說法引起外界強烈討論。
爭議畫面引發輿論 事後又傳假照片
事件中,被指遭勒頸的北市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長 陳育健 表示,相信黃國昌並無惡意。隨後網路流傳一張陳育健「被勒頸卻燦笑」的照片,但經查證為AI合成假圖,相關人士已被依個資法等罪偵辦。此舉也讓黃國昌「笑著被勒」的辯詞顯得更加矛盾。
律師黃帝穎:一般人早被依妨害公務罪逮捕
律師 黃帝穎 批評,黃國昌辯稱只是「手放肩上」,卻顯然違反經驗法則。他指出,一般民眾若在現場對員警有拉扯、勒頸等行為,通常會被依 現行犯 當場逮捕,並以 妨害公務罪 起訴,「法院有多起相關判決可查」。
他進一步質疑,若僅因黃國昌身為政治人物就能免責,將嚴重衝擊司法公平。「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執法應一視同仁,豈能讓特定人士享有『犯罪特權』?」
妨害公務屬公訴罪 無法以「不提告」私了
雖然陳育健未對「傷害罪」提告,甚至替黃國昌緩頰,但黃帝穎強調,妨害公務罪屬非告訴乃論案件,檢方仍可主動偵辦,並不會因被害人不追究就能結束。
他更直言:「若未來全國各地的酒駕臨檢或詐騙案件,被告都以『手放在警察肩膀上』為由脫罪,那警察還如何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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