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教授陳時奮揭露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誹謗案轉誣告反制,高虹安一審判刑
台灣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誣告旅美教授陳時奮,今日(21日)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可上訴。此案起因於陳時奮以筆名「翁達瑞」揭露高虹安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後遭高提告誹謗。陳時奮不服,反控高虹安誣告,最終法院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誣告的直接故意,罪名成立。
案情經過
事件源於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間,陳時奮在臉書以「翁達瑞」的名義多次質疑高虹安在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指稱其論文與其在台灣資策會任職期間所撰寫的期刊論文內容相似度極高,可能對當時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造成不利影響。高虹安於2022年8月對陳時奮提出誹謗告訴,但最終遭檢方不起訴。
然而,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經過審理後發現,高虹安的博士論文中確實有大幅抄襲資策會期刊論文的情節,且高虹安明知此事,仍以此誣告陳時奮。法院認為,高虹安在明知其論文存在抄襲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對選舉不利而提告,具有誣告的動機和意圖。
法院觀點
法院合議庭指出,高虹安提告的真正目的在於利用司法手段壓制批評聲音,達到政治目的。法院同時認為,高虹安提告後,在偵查過程中默默縮小告訴範圍,顯示其並非真心追求法律正義,而是出於政治考量。雖然高虹安無前科,法院本應從輕量刑,但高虹安在法庭上全盤否認犯行,且其辯解內容無法讓法院採信,因此無從從輕處罰。
事件回顧與爭議
陳時奮在案件中多次強調,他從未指控高虹安的學位造假,而是質疑其在博士論文中大量引用與他人合著的期刊內容。陳時奮更指出,高虹安在提告誹謗時,所用的是經過多次修改的論文版本,但未告知檢察官此事,顯示其有意隱瞞事實。
結論與影響
本案歷經多次庭審後,最終法院判決高虹安誣告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高虹安如有不服,仍可提起上訴。本案引發社會各界對於學術倫理與司法正義的關注,也讓人思考在選舉期間,法律手段是否應該被用作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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